THE FAKE MARKET GOT SMARTER. SO DID WE. EXPLORE OUR ANNUAL STATE OF THE FAKE REPORT

銷毀或捐贈:查獲假貨的奇特旅程

當你建立鑑定 手袋的流程時,勢必會遇到大量仿冒品。我們累積的偽品數量足以填滿數個儲物空間,若加上所有合作店鋪查獲的假貨,總量足以塞滿整個倉庫還綽綽有餘。儘管數量驚人,卻遠不及執法機關單年查扣的規模。

想像數十個貨櫃,每個都如拖掛卡車般龐大,從前到後塞滿假冒商品。這些數以千計的物品既無法轉售,也無法退回原產國。執法機關唯一能做的,就是將它們銷毀。

在2006年之前,多項法律法規與貿易條約賦予執法機關銷毀任何侵犯品牌智慧財產權產品的權限。所謂「權限」意指這更像是一種被默許的做法,而非絕對的強制措施。

2006年,美國總統喬治·W·布希簽署了《遏止製造商品偽造法案》(又稱H.R. 32法案),該法案強制要求銷毀偽造商品。此次突然加強執法的緣由頗為詭異。

一年前,救援人員突襲了假冒商品的倉儲設施,並將查獲的物品用來為那些在卡崔娜颶風中失去一切的人們提供衣物。這看似是對劣質商品的善用,但受侵害品牌的律師們卻不以為然。他們指出,政府分發這些衣物的行為,無異於漠視商標持有者的權益——法律就是法律。

自此之後,關於極端緊急情況下是否能變通規則的爭議便層出不窮。要實現變通,智慧財產權持有者必須同意將印有其商標的仿冒品捐贈出去,而非予以焚毀。然而即便初衷是出於慈善目的,當新持有者將仿冒品捐贈或在網上販售時,這些假貨終究可能流入零售通路。 因此,當假貨的慈善再分配或回收利用受制於法律漏洞時,其銷毀過程本身也面臨著另一套挑戰。

首先是環境問題。造假者不遵守安全標準,因此他們使用的材料若被焚燒或傾倒至垃圾掩埋場,可能產生有毒物質。焚燒任何物品都會危害空氣品質,但我們的垃圾掩埋場早已滿溢——還能承受多少?

此外,還涉及大量假冒商品的收繳、運輸、清點、儲存乃至最終銷毀等相關成本。這些費用終須有人承擔,而肇事方極不可能自願買單。最終帳單往往落到政府機關或受侵害商標的持有企業身上。這般安排,難道公平嗎?

解決此問題的最佳方案,在於從源頭阻斷偽造品的流通。當執法機關竭力阻止大量偽造品流入國內Entrupy 遏止個人間的偽造品傳播。

這在宏觀層面上或許微不足道,但我們堅信消費者有權獲得相應的產品價值。同時我們也認為,企業有權積極打擊假冒商品以維護來之不易的聲譽。這兩者皆有利於經濟發展,同時也對那些企圖從消費者身上牟取暴利的偽造者造成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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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仿冒品與真偽鑑定的動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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