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建立鑑定 手袋的流程时,难免会遇到大量假货。我们积攒的假货足以填满好几个储物单元,若加上所有合作店铺查获的仿品,数量之多足以塞满整个仓库甚至更多。尽管数量惊人,但这还不及执法部门单年查获的假货总量。
想象几十个集装箱,每个都像拖挂卡车般庞大,从头到尾塞满了假冒商品。这些数以千计的商品既无法转售,也无法退还原产国。执法部门唯一能做的就是销毁它们。
在2006年之前,存在多项法律法规和贸易条约,允许执法部门销毁任何侵犯品牌知识产权的产品。这里的"允许"意味着这更多是一种被默许的做法,而非绝对的强制要求。
2006年,乔治·W·布什总统签署了《打击工业产品假冒法案》(即H.R. 32法案),该法案强制要求销毁假冒商品。此次突然严打的缘由颇为奇特。
一年前,救援人员突袭了假冒商品仓库,将查获的物资用于为卡特里娜飓风中失去一切的灾民提供衣物。这看似对劣质商品的善用,却惹恼了受侵害品牌的律师。他们指出,政府分发这些服装的行为无视了商标所有者的权利,而法律就是法律。
此后,关于在极端紧急情况下是否可以变通规则的争论不休。要实现这种变通,知识产权持有者必须同意允许带有其品牌名称的假冒商品进行捐赠而非焚毁。但即便初衷是慈善目的,也无法阻止假货最终流入零售渠道——当新所有者将假货捐赠或在线销售时,假货便会重新进入流通领域。 因此,当假冒商品因法律漏洞而难以通过慈善或回收渠道重新分配时,其销毁过程本身也面临着一系列挑战。
首先是环境问题。造假者不遵守安全标准,因此他们使用的材料若被焚烧或倾倒进垃圾填埋场,可能产生有毒物质。焚烧任何物品都会影响空气质量,而我们的垃圾填埋场早已不堪重负——它们还能承受多少?
此外,还有大量假冒商品的收集、运输、分类、存储以及最终销毁所产生的费用。这些费用总得有人承担,而肇事方显然不会主动买单。最终只能由政府机构或受侵害的商标持有企业来承担这笔开销。这似乎并不公平,对吧?
解决该问题的最佳方案是首先切断假货的流通渠道。当执法机构竭力阻止大批假货流入国内时Entrupy 在个人交易层面遏制假货扩散。
这在宏观层面或许微不足道,但我们坚信消费者有权获得物有所值的商品。同时我们也认为,企业有权通过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来捍卫来之不易的声誉。这两点都对经济有利,却对那些企图从消费者身上牟取暴利的造假者们极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