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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条款

最后更新于2026年5月18日

本《Entrupy 鉴定服务条款》(下称服务条款)连同适用的订单单据(定义见下文),合称本协议,用以规范贵方对订单单据所载专有系统与服务(含相关软件)的访问及使用。该系统可用于核验特定实物货品真伪(下称系统),服务期内系统及相关软件会持续迭代更新,由 Entrupy 公司(下称Entrupy或我方)授予使用许可。被许可方(或称贵方)指订单单据中列明的个人或机构。贵方通过在我方网站点击 “购买”“确认订单” 或同类按钮提交线上订单单据,或以其他方式递交线上订单单据及已签署完备的各类订单单据(线上订单单据与其他订单单据统称订单单据)、向 Entrupy 申请系统使用许可,即成为本协议项下被许可方。若贵方以个人身份代表机构签署本协议,即承诺并保证自身有权代表订单单据中所列机构订立本协议。被许可方与 Entrupy 合称双方,单称为一方。为避免歧义,本协议未授予贵方任何订单单据未列明、且未经 Entrupy 确认受理的硬件、软件、服务及鉴定系统相关权利。贵方收到 Entrupy 出具的受理确认邮件,方视为订单单据正式生效。仅提交订单单据并不对 Entrupy 产生约束力,Entrupy 有权单方拒绝受理任意订单单据。

1.某些定义

1.1 “真品”指待鉴定货品的各项特征与已知真品的样本特征相符。

1.2 “证书”指系统对货品完成核验后生成的文件(纸质或电子形式)。

1.3 “客户”指贵方日常经营活动中的企业及个人客户。

1.4Entrupy 标识  指 Entrupy 向你方提供的商号、标识、商标及服务商标。

1.5赔付保障政策 指Entropy发布的鉴定服务财务保障政策,该政策可通过以下网址查阅https://www.entrupy.com/guarantee

1.6电子指纹技术指核验系统先后两次鉴定的货品为同一物品。

1.7 “担保”一词的含义以第2.1(c)条所界定的为准。

1.8 “图像”指上传至本系统的所有照片、视频及其他视觉影像资料。

1.9 “初始订阅期”指指自订阅起始日起算,持续至订单表格载明的期限届满为止(例如:一个月或一年)。

1.10 “知识产权”指在全球任一司法辖区内的所有知识产权与工业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商业秘密、掩模作品权、人身权利及合同权利,以及前述权利对应的所有注册、申请、续展、延期、延续、分案、派生及重新核发权利。

1.11 “物品”指通过本系统核验真伪的单件实物产品。

1.12 “续订日期”指续订订阅期的首日。

1.13 “续订订阅期”的含义与第6.2条中的定义相同。

1.14 “软件”指 Entrupy 提供的、可用于解析图像或登录使用系统的全部软件,包含所有更新版本。

1.15 “订阅”指依据本协议约定,以目标代码形式访问及使用本系统与软件的权利。

1.16 “订阅周期”指初始订阅期及各续订订阅期。

1.17 “订阅起始日期”指 Entrupy 向贵方发送订单确认邮件、受理贵方订单单据当日。为避免歧义,该邮件需明确载明:(1)确认受理贵方的订单单据;(2)载明本协议项下的订阅起始日。若贵方未收到订单确认邮件,则订阅起始日为贵方依据订单单据约定,首次向系统上传货品影像开展正式鉴定(非试用)的日期。若前述日期存在冲突,以 Entrupy 确认邮件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1.18 “系统”指 Entrupy 用于核验货品真伪、且列明于对应订单单据中的各类系统、服务、软件、网站、流程及操作规范。

1.19 “期限”指自订阅起始日起,至本协议所载订阅终止之日为止的期间。

1.20 ““Unidentified”指待鉴定货品的各项特征,与已知真品的样本特征不符。

1.21 “更新”指贵方已获许可使用的软件模块所推出的、面向该模块全部许可用户统一开放的任何修改、功能优化、漏洞修复或其他新版本。

1.22 “用户”指贵方、贵方员工,以及经 Entrupy 书面明确许可、可提交货品进行鉴定的任何其他自然人或机构。为避免歧义,特此说明:任何违反下述《证书使用限制》、本协议条款,或 Entrupy 自行酌情明确禁止其使用本系统及软件的人员,均不属于 “用户” 范畴。

2.系统概述

2.1鉴定

(a) 鉴定证书。鉴定证书仅可由 Entrupy 出具,且仅可针对经系统最终核验确认为真品的货品申请开具。被许可方仅可在自有网站、名下社交媒体账号、电商平台货品上架页面展示鉴定证书,或提供 Entrupy 平台证书链接,亦可打印证书用于线下实物展示。
被许可方及受托第三方严禁出具、复制、修改、展示或以其他方式传播鉴定证书,不得将证书用于以下情形:(1)并非系统对应出具证书的原货品;(2)未经本系统核验确认为真品的物品;(3)被许可方明知或疑似为仿品的物品;(4)本协议未明文许可的其他用途;(5)被许可方知晓或有合理理由认定提交核验的使用方售卖仿品、或与仿品销售存在关联的货品(以上统称证书使用限制条款)。
被许可方有义务确保其客户及使用方遵守证书使用限制条款。凡试图违反或实际违反该条款的行为,均构成本协议重大违约。除 Entrupy 可依据本协议行使其他权利、采取救济措施外,前述行为还将导致本协议第 2.1 条第(三)款约定的保障服务失效。

(b) 证据报告。应贵方要求且贵方另行支付额外费用后,Entrupy 可针对所有无法识别商品出具补充证据信息的鉴定证据报告(下称 “证据报告”)。

(c) 争议保障。为让贵方充分信赖本系统的货品核验能力,对于本司已出具鉴定证书的货品,Entrupy 将按照《财务保障政策》的约定提供赔付(以下简称保障服务)。 在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下,Entrupy 有权自行决定随时撤销或作废相关鉴定结论及鉴定证书,且无需事先通知:(1)存在涉嫌、被指控或经查实的欺诈、滥用、不当使用本系统、服务、平台或鉴定证书的行为;(2)违反本服务条款、Entrupy 各项政策、使用规范、合规要求,或相关法律法规;(3)交易、提交信息或使用行为存在异常、不合常规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交易量、操作频次、地域、货品属性、账户行为出现异动;(4)向 Entrupy 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陈述、不实内容或遗漏;(5)对 Entrupy 鉴定流程、技术或鉴定结果实施反向工程、篡改、规避操作,或试图人为干预;(6)Entrupy 自行判定其他任何行为或疏漏,可能损害、破坏本鉴定流程的准确性、可靠性、安全性、完整性,或是损害系统的公信力与品牌声誉。
若因上述原因被撤销或作废鉴定结论、鉴定证书,本保障服务即刻失效。一旦 Entrupy 撤销或作废鉴定证书,被许可方须立即下架、撤除所有对外展示的该证书,包括自有网站、社交媒体账号、电商平台货品上架页面及各类纸质展示物料。本保障服务仅面向贵方提供,且仅可由贵方申请理赔,贵方客户、使用方及任何第三方均无权主张。贵方自行承担基于本保障服务向客户、使用方或第三方作出的所有承诺,并全权负责与该类主体的相关沟通对接。
不论本协议其他条款如何约定,若违反鉴定证书使用限制相关规定,本协议及《财务保障政策》项下的全部保障服务均归于无效。针对系统出具错误鉴定结果的货品,本保障服务是 Entrupy 承担责任的唯一方式,亦是被许可方可主张的唯一救济途径。若系统对货品出具无法判定结果,但该货品最终被证实为真品,Entrupy 不对由此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责任。被许可方同意,不得就系统判定为 “无法判定” 的货品向 Entrupy 提出异议或追责。贵方如对 Entrupy 出具的货品鉴定结果存在争议,须严格按照《财务保障政策》规定流程提出申请,包括但不限于填写理赔表单、提交购买凭证。保障服务的办理流程、争议申诉方式、附加限制及申请条件等细则,均详见《财务保障政策》。本保障服务不适用于指纹建档类服务。

(d)物品资格。本系统仅用于鉴定由 Entrupy 单方划定的特定品类、品牌及货品(统称合资格货品)。Entrupy 有权随时调整合资格货品的范围、品牌及品类,包括新增或移除系统可鉴定的货品。若 Entrupy 单方判定某货品不属于合资格货品、或与系统不兼容,可拒绝受理该货品的鉴定申请。依据本条约定拒绝提供鉴定服务的,Entrupy 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Entrupy 可随时单方调整、变更或修订按使用量计费的相关收费标准,包括系统鉴定货品所需的鉴定次数及 / 或鉴定代币 Tokens。

2.2 数据传输

对于因通过非Entrupy计算机网络(包括互联网)传输而导致的任何数据泄露或数据安全问题,我们概不负责。

3. 许可、所有权及限制

3.1 许可证授予

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我方授予您及您的使用方有限、非独占、不可转让的全球使用权利。在协议有效期内,你仅可使用本系统及软件开展商品鉴定与电子指纹业务。特此说明:电子指纹服务可能会另行收取费用。此外,若您使用 Entrupy 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我方另行授予你一项许可:您可有限、非独占、不可转让、可撤销且不得再授权第三方地使用各类程序代码、算法、程序库、检测分析工具、驱动程序、编辑器、网络协议及开发环境,仅限通过软件开发工具包或同类方式,将 Entrupy 系统接入您现有的软件或移动端应用。您使用上述软件,以及 Entrupy 向你提供的其他所有软件,均须遵守 Entrupy 软件许可协议(协议地址:https://www.entrupy.com/license-agreement/sneakersapp/),该协议内容可由我方不时修订。

3.2鉴定 服务

Entrupy 授予贵方依据本协议约定,使用本系统为客户提供鉴定及物品溯源备案服务,用于核验客户个人物品,且仅限非商业用途。贵方可向客户提供使用系统生成的鉴定证书副本,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告知客户本协议中关于鉴定证书的使用限制(包括但不限于第 2.1 (a) 条、第 8.1 条所列声明与保证条款),并取得客户认可;(二)客户仅将鉴定证书用于非商业用途。
所有鉴定证书均以贵方名义出具。若我方怀疑贵方或客户存在滥用、不当使用行为,有权单方撤销上述服务授权。另请注意,相关保障条款不适用于客户。

3.3 所有权

我方保留对本系统、软件及其组件、输出内容、汇编成果的全部权利、所有权及权益,其中包含对应的各项知识产权,同时亦拥有贵方、贵方使用方,以及通过贵方或其使用方向我方提交的全部影像资料的相关权利。贵方及其使用方承诺,不得质疑、异议或以其他方式妨害我方对前述知识产权及影像资料享有的专属权利、所有权与权益。
若依据法律规定或其他情形,我方无法取得上述相关权利,则贵方及所有通过贵方使用本系统的主体,特此向我方授予非独占、全球范围、免费、不可撤销、可转授权、永久有效的许可。我方可无限制地使用贵方、贵方使用方提交,或是从前述主体处获取的相关资料,用于贵方及使用方对本系统、软件的使用场景,具体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展示、编辑、修改、复制、分发、发布、存储该等内容,以及基于其制作衍生作品。

3.4 限制

除本协议明文许可外,贵方不得实施下述行为:(1)出售、转售、出租或出借本系统及软件的使用权限;(2)以服务外包、共享访问的方式运行本系统或软件;(3)向本协议约定用户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提供本系统或软件;(4)对本系统、软件及其任何组成部分进行再许可、复制、分发、修改,或制作衍生作品;(5)对本系统、软件实施反编译、反汇编、反向工程,亦不得尝试推导其源代码;(6)将软件组件单独重新封装;(7)出于任何目的截取、提取软件代码或其他组件。此外,贵方不得复制、截屏、展示、下载、保存、传播任何影像资料,亦不得以本协议未明文约定的任何目的、任何方式使用该类影像资料。违反本条约定,视为构成本协议重大违约。特此说明:本第 3.4 条并不限制你方依据本协议其他条款使用、展示及出具鉴定证书。

此外,对于通过苹果应用商店访问或下载的应用程序(下称苹果应用商店来源应用),你方使用该应用须遵守以下要求:(1)仅可在自有或管控的苹果品牌设备上使用,设备需运行对应的 iOS、iPadOS、macOS、tvOS、visionOS 或 watchOS 系统;(2)遵守《苹果媒体服务条款与条件》中的使用规则;但通过家庭共享或批量采购功能与购买方关联的其他账户,亦可访问及使用该应用。针对所有从苹果应用商店获取的上述应用程序,同时适用以下补充条款:

  • 您承认并同意:(a) 本协议仅在您与 Entrupy 之间订立,而非与 Apple 订立;(b) Entrupy(而非 Apple)对 Apple App Store 来源的应用程序及其内容负全部责任。您对 Apple App Store 来源应用程序的使用必须遵守 App Store 服务条款。
  • 您承认,Apple 对从 Apple App Store 下载的应用程序没有任何维护和支持服务义务。
  • 如果从 Apple App Store 下载的应用程序未能符合任何适用的保证条款,您可以通知 Apple,Apple 将退还您购买该应用程序的款项。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pple 对该应用程序不再承担任何其他保证义务。在 Entrupy 与 Apple 之间,因未能符合任何保证条款而引起的任何其他索赔、损失、责任、损害、成本或费用均由 Entrupy 承担全部责任。
  • 您和 Entrupy 承认,在 Entrupy 和 Apple 之间,Apple 不负责处理您或任何第三方就 Apple App Store 来源应用程序或您拥有和使用 Apple App Store 来源应用程序提出的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a) 产品责任索赔;(b) 任何关于 Apple App Store 来源应用程序不符合任何适用法律或监管要求的索赔;以及 (c) 根据消费者保护、隐私或类似法律提出的索赔。
  • 您與Entrupy 承認,若有任何第三方主張 Apple App商店來源應用程式或您擁有及使用該Apple App商店來源應用程式侵害該第三方之智慧財產權,在Entrupy 與蘋果之間,Entrupy(而非蘋果) 將在本協議規定之範圍內,單獨負責任何該等智慧財產權侵害主張之調查、辯護、和解及解除。
  • 您與Entrupy 確認並同意,蘋果公司及蘋果公司之子公司為與您授權蘋果App商店來源應用程式相關之本協議之第三人受益人,且在您接受本協議之條款與條件後,蘋果公司將有權 (且將被視為已接受權利) 以本協議之第三人受益人身份對您強制執行與您授權蘋果App商店來源應用程式相關之本協議。
  • 在不限制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您在使用 Apple App Store 来源的应用程序时,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第三方协议条款。
  • 任何有关 Apple App Store 来源的应用程序的问题、投诉或索赔,请通过 [email protected] 联系 Entrupy Inc.
  • 您声明并保证:(i) 您不在受美国政府禁运的国家/地区,也不在被美国政府指定为“支持恐怖主义”的国家/地区;(ii) 您不在任何美国政府的禁止或限制交易名单上,包括美国财政部的特别指定国民名单或美国商务部的拒绝人员名单或实体名单。您还同意不会将来自 Apple App Store 的应用程序用于任何违反美国法律的用途,包括开发、设计、制造或生产核武器、导弹、化学武器或生物武器。

3.5 开放源码软件

与本软件一起提供的某些代码项目受 "开放源码 "或 "自由软件 "许可("开放源码软件")的约束。被许可人理解,开放源码软件不受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本节及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除外。相反,每项开放源码软件均根据该开放源码软件所附带的许可证条款进行许可。

3.6 项目信息和报告

本系统及软件所生成、收集的全部信息、数据及内容(包括所有影像资料、鉴定证书、佐证报告以及货品核验相关的其他报告),所有权均归我方所有。
我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授予贵方可撤销、非独占、全球范围、免费、不可转让、不可转授权的使用许可:贵方可将鉴定证书与佐证报告用于内部经营活动,包括向客户及终端用户提供证书以供参考。
若贵方或其使用方出现重大违约等情形,我方有权随时发出通知,撤销本条项下许可并废止相关鉴定证书。

3.7Entrupy 标识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我们授予贵方非独占、不可转让、不可再许可、可撤销、免版税的许可,允许贵方使用、展示和复制Entrupy 标识,但仅限于 (a) 在贵方内部业务运营中使用、展示和分发证书时,未经修改地使用证书上的标识、(b) 在贵方分发Entrupy 提供的任何营销材料上出现的商标,且不作任何修改,以及 (c) 经Entrupy事先书面批准,在贵方网站上宣传使用Entrupy的服务,但不得暗示Entrupy 与贵方或贵方的业务、产品或服务有任何合作关系或对贵方或贵方的业务、产品或服务表示认可。除本节明确授予的权利外,我们不授予Entrupy 标识任何其他权利。您承认我们对Entrupy 标识的专有所有权,并同意因您使用Entrupy 标识而产生的所有商誉将仅归Entrupy 所有。您同意不采取任何与该所有权不符的行动。您不得采用、使用或试图注册任何与Entrupy 标识混淆性相似的商标、商号或服务标识,或以与Entrupy 标识形成组合标识的方式使用这些商标、商号或服务标识。在我们要求下,如果我们自行决定Entrupy 标识的使用不符合本协议或我们当时的商标使用政策和指南,您将修改或停止使用该标识。任何违反本条规定的行为,或未能充分遵守Entrupy的修改或停止使用要求的行为(在每种情况下均由Entrupy 自行决定),均应视为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行为。

3.8 更新

  • 协议有效期内,我方在新版更新向其他同类客户正式发布后,亦会同步向贵方提供。若未按要求安装更新,可能影响系统及软件运行效果,同时我方就该系统、软件所承担的技术支持及赔偿责任将随之失效。
  • 在服务期限内,Entrupy可能会以额外付费的方式提供系统附加功能或模块(以下简称“附加组件”)。附加组件并非系统或您订阅中包含的任何软件正常运行所必需,我们将根据Entrupy向其他客户提供的普遍情况,在相应时间向您提供这些附加组件。

4. 服务

4.1 软件支持

  • 我们将尽商业上的合理努力及时解决软件问题。有关软件的问题应通过电子邮件向我们报告,电子邮件地址为entrupy在软件所依赖的任何操作系统或其他软件更新后,我们将尽合理可能及时修改软件,使其与该软件的当前和紧接其之前的主要版本保持兼容。我们无需支持最新版本以外的软件版本。您将在对您的任何软件进行任何可能影响Entrupy软件、软件开发工具包或与您的移动应用程序或系统集成的修改或更新前三十 (30) 天通知Entrupy。Entrupy不负责或以任何方式承担您对您的软件所做的更改对Entrupy授权给您的任何软件的性能或使用的影响。
  • 我方尽力保障系统全年全天候运行,但仍可能出现服务中断,故不承诺系统持续在线、不间断运行或完全无故障。部分鉴定业务需额外复核与跟进,相应结果出具时间可能有所延迟。

4.2 硬件支持 

  • 对于贵方、客户及使用方为访问、运行及对接本软件与系统所使用的各类硬件(包括移动设备、相机、电脑、外设及其他设备),Entrupy无义务提供技术支持、维护、维修、更换及故障排查服务。贵方需自行承担费用,负责上述所有硬件的采购、运维与使用,并承诺及保证所用硬件满足以下要求:(1)适配本软件及系统的使用场景;(2)符合 Entrupy 不时在硬件最低配置页面公示的最低技术参数、兼容标准及其他要求;(3)运行状态安全良好、无故障瑕疵,不会对人员、财物、本软件、系统以及 Entrupy 网络与设备造成损害。因使用配套硬件(包括硬件未满足上述要求)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责任,均不由 Entrupy 承担。

4.3 联系客服团队

您可随时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联系技术支持团队。我方将采取商业上合理的措施,在一个工作日内回复相关咨询申请。“工作日” 指美国东部时间或日本标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 9 时至下午 5 时,不含美国联邦法定节假日及日本法定节假日,Entrupy 保留不时调整该时间范围的权利。

5. 您的责任

5.1 系统访问权限

仅限使用方访问及使用本系统与软件。贵方应确保每位使用方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贵方需承担以下责任:(一)使用方账号凭证对应的全部系统、软件使用行为;(二)一旦发现账号凭证遗失、泄露、遭冒用,或系统、软件存在其他非法访问、使用情形,须立即告知我方。
因贵方及使用方未妥善保管访问凭证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2 您的用户

贵方对自身及旗下使用方向 Entrupy 提交、或在使用本系统及软件过程中生成的全部内容承担全部责任。贵方声明并保证,贵方及旗下使用方拥有使用相关内容的全部合法权利,且在依托本系统、软件分享、发布、刊载及使用该等内容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无论相关访问及使用行为是否符合本协议约定,贵方均需对自身及旗下使用方使用本系统、软件的全部行为承担责任。在不扩大前述约定适用范围的前提下,使用方的一切作为与不作为均由贵方负责;若使用方的行为或疏漏由贵方作出即构成违约,则该行为将直接视作贵方违约。
贵方应采取合理措施,告知全体使用方本协议中与其使用行为相关的条款,并督促使用方遵照执行。

5.3 网络连接

贵方及其使用方需自行保障访问、使用本系统及软件所需的网络与互联网连接。使用系统云端软件模块、上传影像进行鉴定,均需依托互联网。因网络、线路问题引发的系统或软件运行异常,我方概不负责。所有鉴定时效(包括出具初步结果、最终核验结果的时长),均以贵方及使用方上传影像时处于正常联网状态为前提。

5.4 概述

除了本协议其他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外,您还应提供我们为支持系统或软件而合理需要的信息、人员和系统。

5.5 不诽谤

您同意并承诺,您不会在任何时候向任何个人或实体或在任何公共论坛上发表、发布或传播任何有关 Entrupy 或其业务,或其任何员工、管理人员、现有和潜在客户、供应商、投资者和其他相关第三方的诽谤性或贬损性言论、评论或声明。

6. 条款与终止

6.1 期限

本协议在有效期内有效,除非根据本协议提前终止。

6.2 订阅期限

订阅服务有效期为首期订阅周期。首期订阅周期及后续每一期续期订阅周期届满后,除非贵方按照第 7.5 条变更或取消订阅,否则订阅服务将按当期订阅价格,自动续期一个与首期周期时长相同的服务期(每期均称为续期订阅周期)。
贵方取消订阅的,可在当期订阅周期结束前继续使用本系统。若在当期订阅周期届满前提前终止服务,贵方已支付的费用不予按比例退还。

6.3 由您终止

如果Entrupy严重违反本协议,且在您向我们发出书面通知后三十 (30) 天内仍未纠正,您可以终止本协议。您可以随时取消订阅;但是,对于提前终止当前订阅期的任何已付费用,您将无权获得按比例退款。

6.4 由Entrupy暂停和/或终止订阅

若我方经单方判断存在以下情形,有权无需提前通知、立即暂停或终止订阅服务、系统及软件(含其各模块)的使用权限,亦可关停贵方及旗下使用方的账号、收回访问权限,并撤销、作废全部或部分鉴定证书:(一)未按期足额收取相关费用;(二)贵方、使用方或客户严重违反本协议条款;(三)为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第三方协议要求(例如系统、软件或其组件的提供行为现已违法);(四)为保护我方、我方客户、使用人、员工、代理人、商业伙伴、服务供应商及其他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贵方认可,依据本条第 6.4 款作出的订阅终止、权限暂停、账号关停、证书撤销及作废等行为,均由我方单方酌情决定;我方无需就此向贵方或任何第三方承担责任。
特此明确:贵方、使用方或客户违反本协议所载任何声明与保证的行为,均视作重大违约。

6.5 终止的效力

任一方终止本协议的,适用以下约定:(一)订阅服务立即终止,本协议项下所有非永久授予的权利与许可即刻失效;(二)贵方须立即停止使用及向他人提供本系统与软件;(三)贵方应结清协议终止生效日前已产生的全部费用。
若贵方依据本协议第 6.3 条约定因正当理由解除协议,我方将退还终止日后尚未履行周期的预付订阅费用。
为避免歧义,若贵方主动取消订阅,按照第 6.2 条约定,贵方可在当期订阅周期届满前继续使用本系统。

6.6 存续

第1、3.3、3.6、3.7、5.2、5.5、6.5、7.1、7.2、7.3、8.1、8.2、9、10、11和12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7. 付款

7.1 费用

被许可方应按照订单单据约定,支付订阅费用及相关额外费用(以下合称费用)。如涉及初始部署费,我方将在订单单据受理当日或之后短期内开具对应发票。
除订单单据另有约定外,订阅费用按月预收。首期月度订阅费于订阅起始日当日或之后短期内开票;后续每月订阅费,于每月对应订阅起始日周年日当日或之后短期内开具。
为避免歧义,若订单单据约定订阅费按年结算,则首期年度订阅费于订阅起始日当日或之后短期内开票;后续每年订阅费,于每年对应订阅起始日周年日当日或之后短期内开具。
无论采用何种结算周期,在各服务期内或服务期届满后,我方可能收取额外费用,情形包括但不限于:特殊鉴定结果交付、国际物流、争议处理费用,以及贵方使用量超出订阅协议约定额度等。

7.2 未结余额

Entrupy 保留对任何未支付、逾期未付金额和/或付款不足收取服务费的权利。服务费等于每月未付账户余额的百分之一点五(1.5%)或法律允许的最高金额,以较低者为准。被许可人将向Entrupy 偿还收取逾期和/或不足付款的所有费用(包括律师费)。儘管有上述規定,您可以善意地對本協議下的發票金額提出爭議,前提是您必須及時向Entrupy 支付帳戶餘額中未善意爭議的部分,並在該等金額到期日之前書面通知Entrupy 有爭議的金額,包括爭議的依據,並盡善意的努力盡快與Entrupy 解決爭議。

7.3 税费

费用和/或未清余额不包括且您将支付所有销售税、使用税、消费税、增值税和其他与本系统相关的税款("税款"),但Entrupy的净收入税款除外。如果Entrupy 根据适用法律需要收取税款,税款将被添加到费用和/或未清余额中。

7.4 支付处理系统

若贵方使用信用卡付款,所有费用均由第三方支付机构处理,贵方同意使用该支付服务。目前 Entrupy 选用 Stripe 及其关联公司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包括信用卡收单、商户结算及相关配套服务)。贵方在 Entrupy 网站或应用内完成付款,即表示同意遵守 Stripe 隐私政策(现行网址:https://stripe.com/privacy)与服务条款(现行网址:https://stripe.com/legal/ssa);同时贵方同意并授权 Entrupy 与 Stripe 互相共享贵方提供的信息及付款指令,以完成交易。Entrupy 有权更换合作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且可选择通知或不通知贵方。

7.5 变更

Entrupy 可随时调整收费与账单结算规则,调整方式包括在系统内发布变更通知,或通过电子邮件告知;请定期留意相关通知。若需要对订阅套餐进行升级、降级或退订操作,须由授权人员在续费日期前至少三十(30)天,发送邮件至 [email protected] 提交申请。在当前订阅周期内办理的套餐升级或降级,将在下一订阅周期生效。退订事宜需遵守第 6.3 条载明的相关规定。

8. 保障与免责声明

8.1 被许可方的陈述与保障

您代表您自己和您的用户声明并保证:

  • 您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权力和授权,代表您提交订购表的人已获得签订本协议的正式授权;
  • 您不得:(1)在未经 Entrupy 事先书面批准的情况下,以任何方式修改或篡改 Entrupy 生成或提供的任何证书(Certificates)或其他报告;(2)向任何第三方使用、展示、分发或以其他方式表示某份证书是针对某件商品签发的,如果该商品并非系统(System)实际认证并且该证书对应的那件商品;(3)复制或使用任何证书,或复制、展示、使用任何 Entrupy 的商标(Entrupy Marks)、品牌标识,或任何与其相似的内容,除非本协议明确允许;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可能误导买家关于某件物品真实性或状态的方式进行使用。
  • 您对系统和软件的使用应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 您和您的用户不得向系统或软件提交任何虚假或误导性图像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进行或允许以下行为:
    1. 提交的产品的日期代码、序列号、尺寸标签、包装箱标签或与产品相关的任何其他类似样式的标识符被篡改、
    2. 提交与待鉴定商品无关的物品区域图片及相关数据,
    3. 试图通过不良输入引发误报,或
    4. 利用 Entrupy 平台、系统及其任何相关功能,参与制假售假活动(例如出现无法判定鉴定结果比例异常偏高的情形),或开展未经授权的分销活动。

为免生疑问,违反本第8.1条应视为重大违约。

8.2 免责声明

本协议项下所提供的系统、软件及服务均按现状交付,我方不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Entrupy 免除本协议未明确约定的全部保证责任,包括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默示保证,以及基于履约惯例、交易习惯或行业惯例产生的一切保证。

9. 赔偿

对于第三方因以下情形提起索赔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及开支(含合理律师费与诉讼费),贵方须为我方、我方关联公司、代理人、管理人员、董事、员工、授权方及供应商进行抗辩、承担赔偿责任,并保障其免受损害:(一)贵方或使用方使用本系统、软件的行为;(二)贵方或使用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包括协议所载声明与保证条款);(三)指称贵方使用本系统、软件的行为违反适用法律法规。

10. 系统信息

我方会收集软件运行相关信息与数据,包括响应时长、影像处理时长、使用统计数据及操作日志(以下统称运行数据)。运行数据不包含任何个人身份信息,以及贵方使用软件所产生的专属输出内容(以下简称贵方输出内容),但可包含由贵方输出内容衍生而来的汇总数据与去标识化信息,该类信息无法合理识别出贵方或其使用方身份。运行数据用于搭建我方分析模型(包括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模型的训练、研发、验证及优化)、提供服务,以及系统的运行、维护、技术支持与功能升级,运行数据所有权归 Entrupy 所有。贵方在此同意 Entrupy 为上述目的收集、使用、存储、处理及披露运行数据。对于非 Entrupy 所有的相关数据,贵方现授予 Entrupy永久、不可撤销、全球范围内、免许可费、已付清全部费用、可转授权、可转让的使用许可:Entrupy 可基于任何合法经营目的,收集、调取、使用、复制、修改、制作衍生作品、分发及以其他方式利用运行数据(含由贵方输出内容衍生的汇总及去标识化信息),本条款所列使用目的亦包含在内。
贵方声明并保证,自身具备授予前述许可所需的全部权利、相关同意及授权。

11. 责任

无论依据何种损害赔偿法理,ENTRUPY均不承担以下赔偿责任:(一)因本协议或本系统产生或相关的任何经营损失、利润损失、收益损失、储蓄损失,以及附带损失、间接损失、特殊损失、惩罚性赔偿、衍生损失;即便恩楚比已被告知存在该类损失风险,亦无需赔付;(二)因本协议或本系统引发的直接损失,赔偿上限不得超出索赔事由发生前六个月内乙方已支付的服务费用总额。

12. 总则

12.1 转让

未经Entrupy事先书面同意,您不得转让本协议。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转让行为均无效。Entrupy 可自由转让本协议。

12.2 反馈意见

您特此授予Entrupy 无限制、永久、不可撤销、免版税、全球性的权利和许可,以使用您或您的用户就本系统提供的所有反馈、建议、改进和推荐("反馈"),并且您承认Entrupy 可自行决定使用反馈,而无需向您发出任何通知或承担其他义务。

12.3 完整协议;修订

本协议及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的所有修订文件、补充文件,(一) 构成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完整合意;(二) 取代双方此前就该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口头及书面约定。Entrupy 可通过更新网页 https://www.entrupy.com/terms-of-service/ 对本协议内容进行修订,并标注更新日期,同时按照留存的电子邮箱向你方发送更新通知。若贵方继续使用本系统,或在协议新版本发布后十五(15)日内未向我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即视为贵方接受本次修订内容。若贵方发出终止协议通知,Entrupy 有权单方决定仅对贵方适用协议旧版条款,在此情形下,贵方发出的终止通知自动失效。本协议所援引的各项政策及规则(包括《财务保障政策》),Entrupy 可随时单方予以修改。除订单文件外,依据本协议出具的发票、采购单及其他同类文件中所载的条款内容,均不具备法律效力。

12.4 通知

根据本协议具有法律效力的通信("通知")必须以书面形式递交给 (a) 我方,地址为entrupy可随时修改),或 (b) 贵方,电子邮件地址为订单表上标明的电子邮件地址,并在收到或拒收时生效。业务通信,包括更改一方的通知地址,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您有责任随时更新您的联系信息。

12.5 保密信息

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能不时向对方披露或提供自身经营信息、产品信息、保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第三方保密信息及其他敏感专有信息。该等信息形式不限,包括口头、书面、电子及其他载体形式,无论是否标注 “保密” 字样,以下统称保密信息。若信息在披露时存在下列情形,则不属于保密信息:(一)已进入公有领域;(二)接收方在披露前已知悉;(三)接收方已从第三方合法非保密渠道获取;(四)由接收方独立研发所得。
接收方不得向任何个人或机构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但因履行本协议权利、义务确有知悉必要的己方员工除外。
即便有上述约定,在以下有限情形下,各方可披露保密信息:为遵守法院、政府机构指令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披露;但披露方须事先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并尽力申请保密保护令;为主张本协议项下自身权利,包括依法提交司法文件。
本协议期满或终止后,接收方须立即向披露方返还载有对方保密信息的全部副本(含书面、电子及其他各类载体),或销毁全部副本,并向披露方出具书面销毁证明。
双方保密义务自订阅起始日起生效,针对一般保密信息,保密期限自信息首次披露之日起计算,为期五年。但对于依法被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保密信息,在相关信息仍受法律商业秘密保护的期间内,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期满后持续有效。

12.6 出口合规

Entrupy 系统及相关软件可能受美国出口管制法律约束,包括《出口管制改革法案》及其相关法规。您不得直接或间接向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司法辖区及国家出口、再出口、交付该系统与软件,亦不得在上述地区开放其访问使用权限。 在Entrupy 出口、再出口、发布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至美国境外之前,您应遵守所有适用的联邦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完成所有必要承诺(包括获取任何必要的出口许可证或其他政府批准)。

12.7 独立承包商

Entrupy 与被授权方彼此为独立合作方,本协议不构成双方间任何合资、合伙、委托代理或劳动关系。任何一方均无权代表另一方行事、亦无权使另一方承担法律约束,且不得向第三方宣称拥有该等权限。

12.8 无第三方受益人

本协定仅对双方有利。

12.9 署名

Entrupy 可在其网页和标准营销材料中将被许可人标识为客户。

12.10 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任何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将根据适用法律重新表述,以尽可能反映原意。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会影响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12.11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的未能履行其义务(付款 )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天灾、地震、火灾、洪水、禁运、灾难、破坏活动、公用设施或传输故障、政府禁令或法规、国家紧急状态、叛乱、暴动或战争以及流行病等超出其合理控制范围且无法通过尽职尽责的努力加以缓解的情况。

12.12 适用法律与管辖地

本协议(包括协议订立事宜)均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依其解释,排除适用该州冲突法规则。
双方一致同意,因本协议产生或与本协议相关的一切诉讼主张,仅可向纽约州纽约郡的州法院及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12.13 豁免

一方放弃对违反本协议行为的追究并不意味着放弃任何其他或后续违约行为。

12.14 标题与解释

标题仅供参考,不影响双方的义务。此处使用的 "可 "指 "有权利但无义务";"包括 "及其变体指 "包括但不限于";"日 "指日历日,但应在周末或节假日履行的义务应在周末或节假日后的下一个工作日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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